-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第8、9、10、11号公告 2020/01/16
- 困难行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注意 2020/01/16
- 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2月已缴纳有关费款的企业可按规退抵 2020/01/16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
举个例子:内容:《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四条规定: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2月20日下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在阶段性的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税务部门如何抓好落实让企业实打实享受到好处?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